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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潮快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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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今日起,珠海规定外立面(幕墙)效果不可随意改动
来源:master      2010-07-23
 

关于外立面装修及改变功能事项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的通知
2010年07月13日 15时11分
为进一步加强对外立面装修及改变功能事项的规划管理工作,
现就规范外立面装修及改变功能事项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申办外立面装修及改变功能事项的基本资料:

1、《建设工程(建筑类)规划许可申请表》及《授权委托书》原件一式一份;

2、《房地产权证》或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复印件一份(需核对原件);

3、申请单位《营业执照》或《组织机构代码证》复印件一式一份(需核对原件)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;

4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(需核对原件);

5、现状四个立面及背景环境(要求体现相邻建筑)的彩色照片各一张;

6、有设计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制作的装修设计方案平面图、立面图一式两份;

7、需提供三种以上不同风格设计效果图(应注明装修后色号和材质说明)一式两份供比选;

8、提交“珠海市测绘院”购买的现状地形图(纸制蓝图)原件,注明该项目所在位置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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